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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1月24日> > 第4版 > 新闻内容
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107件300人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1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自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娄底两级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7件300人,中院二审审结35件166人。由新化法院一审、中院二审的曾宪波等27人寻衅滋事案,入选全国扫黑办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指导案例。

  去年,全市法院共开展了5次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每次集中宣判均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群众代表旁听,并将集中宣判活动、典型案例及专项斗争开展相关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把案件审判打造成为法治公开课,彰显了我市法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与决心,壮大了专项斗争的声势。同时,以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悬挂宣传标语、出版宣传栏、发放宣传挂历、拍摄专题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大范围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认知度,表明我市法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鲜明态度,保持对黑恶犯罪分子的强大舆论声势。为防范黑恶势力渗透校园,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娄底中院以“远离黑恶势力、防治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在城区多所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各基层法院也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延伸了法院审判职能作用。

  全市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体现了从快从重惩处的原则,各基层法院均开通了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统一制作了“涉恶”标记章,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严格控制非监禁刑的适用,依法从快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对于恶势力犯罪的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以及系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只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依法从宽处理。截止目前,共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判处财产刑185.1万。涟源、新化法院监禁刑适用率均为100%。

  (肖鹄 严文郁 梁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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