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4日,我市第二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正式签约。2019年至2021年,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为全市345万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险服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一项惠及全市城乡居民的重大民生项目。自2016年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以来,已累计筹资34933万元,累计报销32866万元,为减轻城乡居民大病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市2018年在全省率先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将封顶线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医保扶贫效果更加显著,因第一轮承办周期已于2018年到期,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安排及我市实际,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为我市第二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机构。签约仪式上,市医疗保障局与4家保险公司签署了承办服务框架协议。3年里,4家保险公司将在医疗保障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工作。(刘兆梅 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