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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4月18日> > 第10版 > 新闻内容
我市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切实解决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4月12日,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会议,正式拉开全市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序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娄底本地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法人代表及质量负责人、外埠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娄片区负责人和中心城区单体药店负责人共2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观看了2019年央视3.15晚会上关于医药行业挂证问题的视频,对全市前期“挂证”行为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组织学习了国家局、省局关于“挂证”行为整治的相关文件,对“挂证”行为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邹涧对整治行动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认识要再提高,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国家局、省局的要求上来,切实通过整治,有效遏制“挂证”行为;二是自查整改要到位,各责任主体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主动进行整改;三是监督检查要落实,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措施开展专项行动;四是要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与卫健委、医保局联合行动,形成共同打击态势;五是要严肃企业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企业将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六是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新开办药店严格审批,并探索在药品零售企业中引进和推广“互联网+医疗”模式。

  会上,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娄底片区、天天好大药房、千方百济大药房相关负责人代表全体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支持整治行动,会后将立即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国家药监局统一安排,历时6个月,旨在通过整治,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遏制“挂证”行为,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整治行动分为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两个阶段,要求所有企业在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凡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一并进行自查整改,或限期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申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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