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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4月25日> > 第3版 > 新闻内容
我市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治病钱” “救命钱”, 欺诈骗保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4月19日上午,我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推进会暨“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娄星广场举行,标志着我市为期8个月的集中治理行动正式启动。

  2018年,我市率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共检查医院211家,处理99家,追回拒付医保基金585.34万元;检查药店270家,处理34家,追回拒付医保基金2.46万元;抽查参保人10235人次,处理24人,拒付和追回医保基金4.9万元。为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我市决定从4月至11月,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行动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全面总结3个阶段,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机构为主要检查对象,聚焦重点问题,全面排查医保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高压态势,为“健康娄底”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在宣传活动现场,市、区两级医保部门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提供业务咨询、医院义诊等形式,宣传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引导广大市民正确使用医保基金。据了解,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成效,市医疗保障局还结合实际下发《娄底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建立举报平台;完善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规定因欺诈骗保行为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王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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