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做好娄底市2017——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向全市征集作品。
根据通知,作品征集对象为:2017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和图书(在省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不包括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至10日。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予参评。要求申报作品无版权和授权争议。原则上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报送作品不宜过多。严禁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参评。参评戏剧作品公开演出场次原则上不少于20场。参评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必须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电影必须公映并产生良好反响。参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出或在舞台上演出。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播出。参评图书须有广泛的影响,发行量不少于1万册。
此次评选设立“组织工作奖”和“优秀作品奖”,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梅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