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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5月09日> > 第13版 > 新闻内容
长青派出所摧毁一涉恶团伙 10名成员被依法宣判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4月22日,娄星公安分局长青派出所办理的牛某等涉恶团伙在娄星区法院接受公开宣判,10人被依法判刑。

  2018年5月6日14时许,受害人胡某到长青派出所报警:称其4月被人以交友的名义骗到娄星区洞新市场一出租屋内,并被控制人生自由,遭到殴打辱骂,手机、身上现金被抢走,嫌疑人还不停逼问其向家里要钱。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领受害人寻找案发地点。由于胡某系河南人,讲不清具体楼栋,也无法描述楼栋特征。民警带领胡某在洞新市场内一栋一栋楼房指认、辨别。经过2个多小时的反复甄别、确认,终于找到案发楼栋。民警当场在该楼栋6楼一举抓获牛某等涉案嫌疑人7人。

  民警连夜开展突审,经过审讯深挖,7名嫌疑人对抢劫、非法拘禁受害人胡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还有曹某等3名涉案其中的嫌疑人因外出并未归案。长青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缉捕工作。一方面安排便衣在案发楼栋蹲守,另一方面安排力量查找曹某等人的活动轨迹。5月7日上午8时,通过手段获悉曹某等人出现在扶青南路,民警迅速便衣贴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3人控制。

  原来,2018年4月上旬,受害人胡某在网上认识一个叫“丫头别哭”的女网友,双方你来我往几次聊天以后就以男女朋友相称。在女网友的邀请下,2018年4月28日,胡某从河南省信阳市坐火车赶到娄底,并随后被女网友骗至娄星区洞新市场一出租屋,在出租屋内见到了牛某、曹某等人。几人见面就抢走了受害人身上的钱和手机、银行卡,并逼问其银行卡密码,银行卡内被牛某等人转走8000元钱。拘禁过程中,受害人稍有反抗,就会遭暴力殴打和威胁。因为在其身上再也榨不出“好处”,拘禁其6天后将其放走。在民警的进一步审讯之下,该团伙还如实供述其他抢劫、非法拘禁犯罪事实5起。(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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