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经开区大埠桥街道办事处地处娄底东大门,属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划面积58.28平方公里,辖7个居委会,11个行政村,总人口2.9万人,现有各类食品、药品经营户376家。近年来,该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列入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保障食品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建设了一支比较健全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积极推行网格化、痕迹化、规范化、常态化日常监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有效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被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评为2018年度优秀单位。
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队伍
大埠桥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依据《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正式成立。此后不久,该办事处重新成立了新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办事处主任担任主任,班子成员,各站、办、所长、村(居)支书为成员,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食药监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明确1人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该办事处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定期研究需要解决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形式分析。除每年专门组织2次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外,始终坚持每月2日或节后首个工作日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例会。此制度雷打不动,长期坚持下来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力得以充分发挥。
严格财政保障绩效奖惩
该办事处不断加大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村(居)协管员工资经费,提高队伍工作积极性,并制定《大埠桥办事处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大埠桥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实施绩效奖惩。从2015年成立村(居)协管员以来,每人每月工资100元,根据当地经济形势变化,2018年1月起加至每月每人300元。工资由经开区管委会统一拔发到位。
提升协管员队伍整体效能
该办事处食安委对村(居)协管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做出了八条具体规定和考核办法,要求协管员当好法律法规宣传员、食品安全巡查员、监督员、信息报送员、简单问题调处员、工作联络员。各村(居)都设置专门的办公室,购置必要的设备设施如电脑、工作牌、工作袖标、笔记本、台账本,完善村(居)集体聚餐申报表格等相关资料及奖惩措施。通过几年的实践,该办事处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整体效能明显,有力解决了“村(居)集体聚餐”的监管等老大难问题。(罗尚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