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曾因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今年3月,手头紧张的肖某某“重操旧业”,伙同贺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采取砸烂车窗玻璃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20余起。近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二人批准逮捕。
经查,肖某某、贺某两人分工合作,由肖某某用偷来的破窗锤砸烂停放在路边车辆的车窗玻璃,再爬进车内盗取财物,贺某则在旁边负责望风和用事先准备好的背包接应肖某某从车内盗取的财物。两人采取这样的方式先后在双峰县城恒顺世家小区、华剑紫金城营销部对面、湾田小学、丰茂小区、荷叶镇、井字镇等地作案20余起。2019年4月份的一天凌晨,两人在荷叶镇连续作案11起后,骑车返回井字镇,又在井字街上作案3起。其疯狂行为被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当日下午肖某某等二人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通过仔细审查,认为肖某某、贺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遂以涉嫌盗窃罪将二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对于有车一族的朋友来说,除了记得在人离开汽车前把车窗关好之外,还要注意把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所或者具备监控探头的路边停车点,同时不要在车内存放任何贵重物品,即使是空的手提包等,也不要放置在车内,以免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而砸窗盗窃。(谢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