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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7月25日> > 第14版 > 新闻内容
涟源公安全力阻击“非洲猪瘟”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2019年“非洲猪瘟”依旧来势汹汹,全国都严阵以待,为阻止“非洲猪瘟”病毒进一步扩散,“非洲猪瘟”相关知识科普和运输、购买、售卖的规范规定宣传铺天盖地,明令禁止个人、单位运输未经检验的生鲜肉,涟源市也在各高速出口、道路卡口设有非洲猪瘟检查点,为民众入口安全严格把关。但还是有部分人员心存侥幸将猪肉优劣掺杂售卖。

  案例一:邹某桂,男,1967年4月13日生,湖南省湘乡市人,2019年6月10日运送约2.55吨肉类制品经涟源东高速出口时被非洲猪瘟检查点工作人员查获发现有未经检验的猪肉制品,涟源市公安局立即立案查处。邹某桂所购买、运送的250公斤包装标称山东省潍坊市某食品公司生产的“碎膘”、“冻猪肥膘肉”、“五花肉”抽样中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均呈阳性。

  经调查,邹某桂未办理任何与经营猪肉相关的营业执照,却长期将这些猪肉分批售卖给了涟源市多个乡镇或单位的早餐店,邹某桂于2019年6月12日被涟源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6月24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刘某民,男,1970年2月17日生,涟源市龙塘镇人,在涟源市龙塘镇经营的“一龙酒席配送中心”销售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肉类制品于2019年6月21日被行政拘留12日。

  刘某民在购买猪肉进行售卖时未查看和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继续将炼制猪油售卖给本镇各大酒店和周边居民,无意间成为了“非洲猪瘟”的传播“助力者”。其在发现自己购买的冻猪板油没有防疫合格证明之后心存侥幸,将剩下的冻猪板油转移到其他地方存放,被涟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当前“非洲猪瘟”肆行,全国形势严峻,请大家选购猪肉一定要去合法、规范位置摊位,注意查看是否有猪肉检验标志,谨慎食用肉食制品。(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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