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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9月19日> > 第3版 > 新闻内容
规范交通秩序 改善人居环境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娄底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这标志着我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建设品质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快捷、便利的出行方式成为人们的追求的目标。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私人小汽车的数量急剧增加,汽车停车难已成为世界各大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娄底城区面积5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8.8万。据交警部门统计,2018年我市汽车保有量119976辆,只有停车泊位48958个(其中道路两侧停车泊位有12425个,配建停车位33533个),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有些地段出现一位难求现象,造成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道普遍存在,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不方便,同时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势在必行。

  加强基础建设。引入市场资本,加强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静态交通的停车产业发展应该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针对我市停车场位供给不足的情况,应在现有的公共设施基础上开辟出新的停车场位。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先规范后调节,在整合现有停车资源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有效调节,用经济杠杆规范停车秩序。按照专项规划开展停车设施建设,加大管理投入,实施市场化运营,由物价部门核定具体标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运用价格调节机制引导车主自行选择出行及停车方式。

  规范日常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快培育和建设各类专业市场,引导新车销售、旧车交易入市进店经营。同时,整合现有停车资源,严格规范人行道上停车泊位设置,坚决依法拆除违法占道设施。借鉴省内外城市管理经验,完善硬隔离设施建设。除有条件设立停车泊位以外的人行道,要在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做到还路于民,通行顺畅。

  加强曝光监督。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制定文明交通公益宣传计划,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同时不断深化开展文明交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系列活动,提升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停车、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的意识,积极引导驾驶员有序停放车辆。同时,要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违停车辆曝光专栏,对车辆乱停情节严重的车辆驾驶员进行公开曝光。交通畅行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能否拥有更安全舒心的出行环境,无疑人人参与、人人共建的力量会起到巨大作用。只有每个人将文明意识转化为行动,城市的良好环境、文明之风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文明的内涵才会持久传递。(黄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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