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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9月19日> > 第5版 > 新闻内容
向不礼让行人行为说“不”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诉求: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加大了惩戒力度,但有些市民表示不理解,还有市民对礼让行人的标准有异议,并向交管部门提出了一些建议。

  记者调查:

  9月9日,娄底星星实验学校学生家长反映,学校近期开学每天学生上下课放学时,学校门口的主马路因安装了人行道礼让抓拍违法行为的设备,导致交通比较拥堵,家长们表示上午7点半至8点,下午2点至2点半,这个时间段属于交通拥堵高峰期,并且没有交警在现场执勤,家长们建议交警部门在交通拥堵时段安排交警在现场执勤,疏导交通。接到12345市长热线工单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将适时调整该路段执勤的时间段,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8月20日,市民反映其小车未礼让行人多次被抓拍,他认为是行人的问题,认为抓拍设置不合理,建议完善抓拍条件。接到12345市长热线工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8月22日,市交警部门认为:抓拍设置符合国家执行规范,符合抓拍规范,不予撤销。

  8月21日,市民反映娄底城区开通六处礼让行人斑马线抓拍违法行为地点,市民建议安装减速警示灯。交警通过查阅《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后,认为交通法规定车辆通行时遇斑马线应当减速,且行人优先通行,作为驾驶员应该知道,市交警支队是按设计规范安装的,无需在此处设置减速警示灯。

  礼让行人蔚然成风

  据介绍,自7月下旬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在娄底城区持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娄底城区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情况到底怎么样?连日来,记者在各个路口进行蹲守和调查。

  中秋时节,漫步在娄底城区,斑马线前车辆都会自觉减速或停车让行。在娄底三中、三小门口路段,没有信号灯,每当到了上下学高峰期,这里人流量、车流量十分大,大部分学生都要通过斑马线上下学,不少司机在行经此路段时,都会自觉停车礼让行人通过。“现在汽车礼让行人的现象很普遍,像我们从斑马线通过,司机都会主动减速让行,让我们先通过。”带着孩子过斑马线的市民陈女士说。

  9月14日下午5时30许,娄底城区步步高路口右拐处,,车辆不多,但人员比较密集。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辅警正在维持秩序。“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是要提前减速,然后遇到正在通行的行人时,要停车让行,但是从我们今天早上开始执勤到现在,并不是所有的车都能做到这一点。”民警刘锦告诉笔者。

  下午6时左右,一名没有礼让行人的私家车驾驶员陈某被交警拦了下来,车辆停靠到右边后,陈某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拦下,茫然无措。“我是跟着前面的车子走的,为什么他的没有被拦下,而我的被拦了下来呢?”民警给陈某看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视频中显示:前面一辆车在行驶时,行人还站在安全岛准备过马路,前面的车过去后,陈某开车通过,这时行人已经在过马路了,陈某看到行人过马路的时候并没有停车让行。在证据面前,陈某心服口服地接受了相应的处罚。

  另一名驾驶员易某在驾车通过斑马线时,也完全没有意识到斑马线前没有礼让行人是违法的。执勤民警告诉他:“在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前,一定要按照信号灯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前,车辆要主动礼让行人。只有礼让,才能安全。”易某连连点头。民警按照交通法规对其进行了处罚。

  在记者的蹲守和调查中,没有及时礼让行人被抓拍毕竟还是少数,大部分驾驶员都做到了礼让行人。58岁的市民肖大叔,对交警严厉整治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表示高度赞许。他说:“我们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过马路速度比较慢,机动车主动停下来礼让我们,我们过马路才有安全感。”

  “礼让行人蔚然成风,这是一项暖心之举。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大部分驾驶员在斑马线前都能主动礼让行人,市民出行安全感增强。”市交警支队安宣科负责人说,如今,车辆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文明行车的风气在娄底城区形成,机动车和行人相互尊重、互相体谅,共同遵守交规,已成为一道独特的城市文明风景线。

  市民写信为机动车礼让行人点赞

  自娄底城区开通六处礼让行人斑马线抓拍举措后,此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和广大驾驶员的积极响应,市民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为交警点赞,同时还有一些市民通过信函表达自己的思想,认为这是一项民心工程。

  市民在来信中说:我7月中旬与单位老同事结伴去贵州避暑,一个月后回来发现娄底一个大变化:老人过斑马线时汽车司机会主动停下车让老人先过。

  过去上街都是我们老人左顾右盼,让汽车先过,自己只能插空避开车流,提心吊胆地走过短短的斑马线。而这次从贵州回到娄底后发现情况变了。一次,我在过斑马线时,发现几辆汽车过来,便下意识地停下脚步,等待汽车驶过。不料我发现汽车在距离我几米开外停下。起先我没意识到是汽车让我,还误以为是车子抛锚,我原地犹豫。可汽车依然不动,于是我快速通过,之后发现汽车才缓慢从我身后驶过。

  当时我曾心想,可能碰到的是新司机,见我们老人过马路,吓得他只得停下来让我们先过,可事情一次次重复发生,且在不同的路口。

  司机主动停下让行人过斑马线的情况我在韩国和俄罗斯旅游时多次遇到。当时我曾想,在中国也能这样就好了。谁知在不知不觉中,在我们娄底也出现了汽车司机停下让老人先过的情况。这个变化太大了,我为娄底司机们这种行为点赞,也为交警部门严管重罚点个大大的赞!

  礼让斑马线的认定及处理

  那么,“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及处理是怎么样的呢?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及处理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包括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无交警指挥的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在人行横道的路边准备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二)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三)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四)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允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影响直行的行人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行人在人行横道的路边等待时,机动车停车让行,但行人主动示意机动车先行的或是机动车停车让行等待后,行人仍在原地等待的;

  (二)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

  (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同时,记者还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道交法的相关规定,对所有在斑马线前不礼让的行为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优化路口配置

  提高路面见警率

  “斑马线前车辆礼让行人不仅可以提升城市品位,彰显一座城市的形象,而且还可以让群众有更多安全感和满意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民说。

  对此,下一步,娄底公安交警将通过进一步优化路口配置、提高路面见警率,并配合电子监控抓拍等多项举措,将斑马线是生命线的观点植入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心中,从而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希望市民在过斑马线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让文明之花开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心中,同时,交警部门也向全社会倡议,向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说“不”。

  (王友专 段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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