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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10月17日> > 第8版 > 新闻内容
涟源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10月15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银燕等9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案在涟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龙银燕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2015年以来,以被告人龙某燕、龙某博为首要分子的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共同实施了10次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事实。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在KTV、网吧、烧烤摊等娱乐场所,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系涟源市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涟源市公安局于2018年9月14日以龙银燕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涟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被告人龙银燕多次持气枪、鸟铳滋事、吓唬他人,在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时,建议侦查机关补充了相关证据,最终追诉了龙银燕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事实。2019年3月26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以龙银燕等9人分别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蒋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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