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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第8版 > 新闻内容
潜逃14年的大毒枭一审判死刑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查看次数:18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特大涉毒逃犯张某新做出一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某新,男,广东省普宁市人,系娄底市公安局2003年破获的特大贩卖毒品案主要团伙成员,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40余公斤。该案共抓获涉毒嫌疑人20余人,其中2人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人被判处死缓,多人判处有期徒刑。

  潜逃多年 终漏马脚

  14年前,张某新在云南、广东、湖南多地编织了一张庞大的贩毒网络,成为一名危害一方的大毒枭。在公安机关的打击下,张某新的骨干成员纷纷落网,得到了正义的审判。但是,作为团伙首恶的张某新却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14年来,张某新一直杳无音讯,但是,娄底市公安局却从未放弃过追捕行动,曾6次奔赴广东、深圳等地开展追逃工作,一刻也不曾松懈。

  2017年,娄底市公安局启动新一轮追逃专项行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成良指示禁毒支队全力抓捕逃犯张某新,禁毒支队成立追逃工作组,全面对张某新展开追捕。

  张某新已潜逃多年,反侦查能力较强,可能携带武器,极度危险。其名下也没有任何动态信息,仿若“人间蒸发”。地毯式摸排毫无进展之际,研判民警通过对张某新的伪装身份进行寻找和确认,最终发现张某新冒用他人身份隐匿广东一带的情况。专案组立即赶赴广东、深圳等地开展前期侦查工作。

  研判分析 精准定位

  2017年8月,民警赶赴深圳进行调查,经查证,张某新潜逃期间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十四年来先后三次漂白身份。发现张某新在2010至2012年期间曾与一名女性联系过密,且张某新再度变换身份后,两人仍有联络,可确认其为张某新的情人。在掌握张某新情人的信息后,通过长达25天的等待守候,掌握了张某新的活动轨迹。

  面对张某新这样一个可能携带武器的极度危险人物,为不打草惊蛇,民警不敢轻举妄动。在提前得知张某新过几日要与好友相聚时,民警才开始部署行动。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11月17日,专案组民警荷枪实弹在深圳警方的协助下,在深圳市一私房菜馆门口将张某新成功抓获归案。

  张某新到案后,拒不认罪,三缄其口,让民警一度束手无策。又因潜逃时间长,要重新锁定犯罪事实,困难重重。但专案组在多方努力寻找当年证人取证后,获取了关键性证据,并带破广西南宁一起缴获海洛因12公斤的特大贩毒案,最终“零口供”将张某新送上了审判台。

  (肖鹄 石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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