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在娄星广场开展以“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用药科普知识,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笔者在活动现场看到,娄底市市场监管局设立药品咨询台、安全用药指导台、真假中药样品展示台、法律法规宣讲台,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的市民发放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解读宣传资料以及《儿童用药安全须知》《家庭常见病用药》等科普读物,现场展示真假中药样品,面对面讲解辨别假冒伪劣中药的科普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药品,科学正确安全消费。邀请的市中心医院执业药师耐心细致地开展安全用药服务咨询,宣传健康常识,指导市民安全科学用药,受到市民的称赞。市民积极参与,互动沟通,现场氛围浓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以及《疫苗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范围、网络销售药品问题,对药品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出了相应要求,并将药品的追溯制度也全部纳入了法律法规体系。“此次活动不仅宣传了安全用药,更重要的是做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的宣贯工作,体现“四个最严”要求,更好地保护公众用药安全。”
笔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双峰、涟源、冷水江、新化、娄星区、经开区等县市区也同步开展了“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市还开展了大型假劣药品集中销毁行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现状分析”知识讲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执业药师在您身边”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向公众传递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和监管工作信息,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和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了解,进一步增强公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动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新格局。(黄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