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结号的号角声中,娄底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重点案件审判,严格公正司法,注重“打财断血”,深化综合治理,对黑恶势力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
扫黑除恶是一项维护公共安全、完善基层治理的伟大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
全市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法院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依法从严从快审结纳入涉黑涉恶台账管理案件204案538人,判决认定涉黑涉恶案件144案40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62人。深化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422.8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集中公开宣判10批63案236人,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
2019年,办理了周某华等23人恶势力集团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强力打伞破网,审结阳某亚、王某展等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依法严惩张某仟、胡某秀、肖某清等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行霸”行径......全面摸排移送反馈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122条,发出司法建议15份,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坚决做到不枉不纵。省高院向全省法院推广娄底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经验。
“一把手”牵头 突出政治引领
2019年10月15日,娄底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次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4起案件的18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为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我市两级法院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发动、整体联动,以高压的态势、强大的声势、凌厉的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走向深入,以最优异的战果回应群众期待。”娄底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告诉记者。
兵无将而不动,蛇无头而不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均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一把手”牵头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形成领导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的组织领导模式,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院长第一责任人责任。
两级法院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等形式,坚持主要领导挂帅研究部署,推动解决专项斗争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等重要问题。其中,市中院召开14次党组会议、26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1次全市法院推进会,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市中院还先后5次深入基层法院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摸排掌握问题和困难,形成《黑恶势力变化情况及活动特点分析报告》,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提出了整改意见,确保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
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以来,全市法院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一案三查”,把督导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标中央要求,全面排查法院系统在专项斗争中的短板和不足,知责明责立行立改。截至目前,中央督导反馈的8个方面15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继续巩固提升和长期坚持。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在巩固和扩大前期扫黑除恶整改成效的基础上,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打准打严” 坚持依法严惩
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华等23人聚众斗殴、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法官正义的法槌落下,曾经气焰嚣张的周某华等人低下了头颅。
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周某灿、陈某、谢某龙、李某桃与肖某柱、谢某宗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在娄星区辖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团伙。被告人周某辉、李某安、严某等人明知周某灿、肖某柱、谢某龙、陈某等人纠集在一起是为了共同实施聚众斗殴,仍按照周某灿、李某桃等人的要求积极参与,系恶势力成员。被告人谢某龙还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被告人周某华、周某军、阳某山、张某、张某初、黄某威、杨某明、邓某来、何某军、周某民、盛某辉、肖某辉实施聚众斗殴犯罪。被告人周某民还于2016年3月非法拘禁他人。被告人邵某根、伍某、周某民、聂某文、颜某清于2018年4月伙同刘某明等人在娄底市娄星区开设赌场。
2019年7月15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周某华等23人犯聚众斗殴罪、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处罚金。
每次黑恶案件宣判的法槌敲响,背后都凝聚着刑事审判法官的心血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全市法院多次分批选派刑事法官50余名参加最高院、省高院及省委政法委组织的专项培训,邀请专家来娄讲课,举办“刑事实务大讲堂”,开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实务》专题课,重点讲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难点,分析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办案业务能力。新化法院一审、中院二审的曾宪波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入选全国扫黑办首批7个指导性案例,并写入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同时,两级法院均开通了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统一制作了“涉恶”标记章,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并从严把握变更强制措施、适用非监禁刑及减轻处罚。截至目前,涟源、新化法院监禁刑适用率均为100%。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正义一次次在庄严的法庭上得以声张:依法审结肖某清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对采取阻工、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的“市霸”“行霸”犯罪行为依法坚决打击,维护了营商环境;依法对张某仟等人操纵选举、挑战政府权威、欺压群众,新化刘某民父子等四人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破坏村级选举、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行径予以从重从快惩处……随着一个个罪恶团伙被审判,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与日俱增。
“打伞断血” 深化抓源治本
“保护伞”“关系网”是黑恶势力根植的土壤,也是蔓延滋长的根源;财源犹如“血源”,是黑恶势力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
“扫除黑恶势力,就是要打掉它们头上的保护伞;断掉它们的经济基础,从根源上摧毁黑恶势力。”娄底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建新对记者如是说。
冷水江市渣渡镇双丰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某仟、新化县洋溪镇白井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民涉恶违纪违法……随着一大批典型案例的公布,极大震慑了黑恶势力的气焰。
2019年,娄底两级法院将“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摸排纳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必备环节,未发现问题线索的,由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签字背书。开展涉民间融资领域案件专项摸底排查、公布举报箱、举报电话、组建联村工作队,全方位摸排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把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与“追逃百日攻坚”相结合,鼓励在逃人员主动投案,对如实供述罪行的,切实落实《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告》的有关政策。
同时,坚持扫黑除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被告人张某长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采取阻工、堵路等方式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因该案不符合恶势力犯罪的特征,法院依法未认定为涉恶,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低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确保打准打稳,使办理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全力“打财断血”。在决胜执行难战役中,全市法院将黑恶犯罪财产执行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专项台账,实时掌握执行情况。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处置部分快速执行机制,对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涉黑涉恶案件,在判决生效后立即移送执行,并成立执行专班优先办理,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促进深挖犯罪线索与彻查利益链条同向发力,使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推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有效衔接。涟源法院办理的易某某没收违法所得执行案,被执行人易某某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在采取各种查控手段后仍未发现财产线索,执行人员通过户籍地村委会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在村委会的支持配合下,灵活运用分期执行措施,将违法所得追缴到位。
在扫黑除恶这场许胜不许败的战役中,娄底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保持毅力、耐力、定力,奋力夺取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肖鹄 严文郁 梁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