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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消费警示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春节即将来临,各类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消费增多往往伴随着消费纠纷的增多,娄底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年货购物,小心陷阱。节日期间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面对花样翻新的打折促销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以次充好和恶意欺诈,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超市,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外出就餐、卫生安全。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

  三、网络购物,避免冲动。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口碑较好、信誉度较高的正规购物平台,消费前仔细阅读商品介绍、说明及其他客户的购物评价,保持谨慎心态,详细弄清促销规则、时限等内容。由于年末多数商家会清仓处理一些食品,应仔细查看生产日期,谨防虚假打折,注意食品安全。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或选择货到付款。

  四、旅游出行,注意安全。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应制定周密出行计划,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等问题。通过旅行社元旦、春节出游的消费者,尽量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对行程安排、吃、住、行标准、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旅行社推荐的营业场所购物时要谨慎购买,并留好购物凭证。节日带孩子到游乐场游玩时更要严格遵循场内规定,在指定区域停留,按照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根据需要自愿购买意外保险,把安全隐患风险降到最低。

  五、消费纠纷,理性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委员会求助,还可以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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