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贺先生致电12345市长热线,反映他2017年参与了娄星区杉山镇集和村马路的修建工作,与该村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写明价款为45万元/公里(包括材料费用及人工工资),至今仍有80万元款项未支付。贺先生称知晓娄底市财政局已拨款,但是娄星区财政局一直未将款项支付给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结款。
娄星区杉山镇收到市长热线转派工单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管站、信访办、集和村村支两委和驻村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
贺先生反映的公路修建项目是2017年由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交通运输固定资产计划的通知》(湘交计统〔2016〕3号)文件和娄星区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和县乡道硬化项目计划的通知》(娄星交计〔2017〕30号)文件中下达的边界路建设项目,根据文件要求,杉山镇在2017年度应完成一条边界路建设和两条断头路建设任务。贺先生所承建的公路是集和-坝塘边界路建设项目,全长3.482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混凝土公路硬化,项目通过验收后,省人民政府按45万元/公里进行奖补,省奖补资金分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年度分批落实到位。杉山镇委托集和村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集和村于2017年通过公开邀标确定了施工单位,2017年年底该项目通过了区交通运输局的验收。
该项目工程款按相关规定分三个年度落实,已于2018年支付了81万元,占省补资金的43.44%。经多方努力,已于2020年1月23日(农历12月29日)下拨30.47%的省补资金,支付了2019年度应付款项。剩余资金将按省、区文件精神于2020年度全部支付到位。调查组与贺先生取得联系,将省补资金分年度下拔的文件精神进行了政策解释,贺先生表示理解和满意,并为市长热线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态度点赞。
(刘爱辉 刘雄 陈梦宇 方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