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水果包装箱夹层暗藏6斤重水泥
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一起水果包装箱夹层暗藏6斤重水泥投诉案。2019年5月11日,龚先生在娄星区城北水果批发市场某水果店花198元购买了一箱苹果,发现该箱苹果的包装重7.2斤,其中夹层暗藏6斤重的水泥,认为经营者有欺诈嫌疑,遂拨打12315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维权。该局花山所承办此案,工作人员经认真调查,龚先生投诉事项属实,经营者辩称水果是论箱卖,不是论斤卖,不存在短斤少两欺骗消费者。工作人员认为:经营者在夹层放入水泥,明知水泥的作用是为了增加重量,从而用以引人误解的实物样品误导消费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主观故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该水果店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退还购物款并加倍赔偿龚先生792元。
案例2:小孩游戏充值17000,12315帮忙追回14000
涟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一起某游戏公司扣缴未成年人大额游戏充值金额的投诉。涟源市六亩塘镇谢女士九岁半的儿子从2019年7月11日到28日,用她的手机玩“穿越火线”和“和平精英”的网络游戏时,从手机里绑定的银行卡一共充值了17476.49元。谢女士向涟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12315工作人员仔细查看账单记录,短短17天时间内,有多笔转到广东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充值记录,最高一天有2000多元,这些充值费用,谢女士完全不知情。工作人员立即与腾讯公司的未成年人游戏监管教育专线取得联系,根据《民法总则》有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规定,要求某游戏公司退还充值费用。8月12日,经涟源市市场监管局与腾讯公司未成年人游戏监管教育专线、某游戏公司协调,退还谢女士14000元。
案例3:购房按揭贷款不成,开发商全额退还首付款
娄底市娄星区消费者委员会成功处理一起购房纠纷。2019年1月,彭先生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首付购房款10万元,双方约定其他房款由某房产开发商为彭先生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因彭先生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无法获得按揭贷款导致购房不成。彭先生要求该开发商全额退还10万元。但该房产开发商认为,不能从银行贷款是彭先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如果一定坚持退款,则按合同扣除30%的违约金。彭先生认为某房产开发商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请求娄星区消委维权。
娄星区消委经详细调查,发现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彭先生并没有隐瞒个人财产收支等信息,且主动告知对方自已存在其它贷款情况,开发商在没有准确把握能否为彭先生办成按揭贷款的情况下,仍然与彭先生签订购房合同,并承诺只需彭先生提供相关手续即可。综上,娄星区消委认定不能为彭先生办成按揭贷款的责任在开发商。经调解,房产开发商全额退还彭先生购房首付款10万元。
案例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挨罚款3万
当事人奉某未经商标权利人湖南满堂彩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许可,从网上下载“ ”标识、委托广告经营机构制作带有“ ”标识的玻璃中缝防撞贴、走廊桥玻璃护栏贴,在其经营的冷水江市满堂彩宴会中心使用,并印制了带有“ ”标识的经理名片、从互联网上订做了带有“ ”标识的纸巾盒、主菜单,自行制作了带有“ ”标识的席位牌用于该宴会中心的餐饮服务经营。2019年2月1日,原冷水江市工商和质监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没收、销毁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纸巾盒、主菜单、名片,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本案入选2019年湖南省第一批“铁拳”行动、“雷霆”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5: 哄抬口罩价格,罚款2万元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娄底市娄星区某大药房洞新店春节期间的口罩、酒精等防疫医疗用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时,该店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且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检查所需资料。2020年1月30日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立案调查,依法对该店相关口罩的销售价格进行了检查。该店负责人自称以17.5元/个的价格从朋友处进货KN90型(保为康)口罩80个,以25元/个的价格出售。因该负责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进货凭证来证明进货价格的真实性,且销售价格明显高于疫前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价格,属于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0000元,上缴财政。
案例6:多家机构销售未经注册的口罩挨处罚
2019年7月,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娄底某民营医院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示生产企业: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172640105,规格:17.5cm×9.5cm)进行了抽检,经河南省长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该产品为非标示企业生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豫械注准20172640105注册人为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但协查产品非其公司生产,故属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经进一步延伸检查,该涉案产品涉及本地1家民营医院、2家公立医院和4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该系列案共计没收假冒口罩17万余个,处罚款16万余元。
案例7:李某生产销售假冒坚果被刑事拘留
2019年10月,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历经一个多月的前期艰难摸排,联合公安部门在冷水江市城乡结合部成功破获李某武非法制售假冒坚果案,捣毁制售假冒某品牌每日坚果黑工厂1家,现场查扣原材料扁桃仁49箱1100余公斤、腰果仁46箱1000余公斤、核桃仁77箱770公斤、蓝莓26箱,葡萄干47箱,蔓越莓蜜饯115箱以及假冒某品牌每日坚果成品13000余包和生产用烘焙机等生产设备,涉案物品装满四台重型货车,刑拘2人,涉案范围辐射四川、广东等多个省市。该案被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全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被列入全国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8:连锁超市销售过期“鲜米粉”挨重罚
2019年5月8日,消费者举报在娄底市某连锁超市购进的“鲜米粉,保质期22小时(冷藏)”共10袋,发现米粉包装袋上粘贴的标签上生产日期为“2019.05.07”,但包装袋上打印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05月06日14.30”,且打印的生产日期被一张二维条形码所遮盖,怀疑产品过期。经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述米粉系该超市员工李某,私自为超出保质期的米粉制作销售当天时期的标签遮盖,伪造保质期。该案性质为销售超出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因情节恶劣,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连锁超市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9元,罚款8万元,合计罚没款80199元。
案例9:红砖不合格,厂方补偿5000元
2019年6月,娄星区三元社区居民李先生因建设自家安置房需要,从涟源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购买了三车共计18000块红砖。在红砖发水后准备用于砌房时,李先生发现部分红砖存在开裂现象,甚至有部分红砖一捏就碎。李先生怀疑红砖存在质量问题,多次要求厂家退还购砖款被拒。随即李先生将红砖送往娄底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申请检验,经检验,判定部分红砖不合格。拿到检验报告后,李先生当即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请求维权。娄底市市场监管局质监稽查支队受理投诉后,稽查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积极帮助维权,前后用了三天时间组织双方多次协调,成功调解,由厂方一次性补偿投诉人李先生人民币5000元整,李先生表示很满意。
案例10:新车油底壳漏油,免费更换发动机并赔偿
黄先生于2019年4月11日在娄底市湘阳街某专营店购买一台解放牌轻型卡车,提车后发现车辆油底壳漏油,经多次与4S店及厂家协商,要求更换车辆或退款,但4S店只同意协助黄先生找厂家进行车辆维修。经娄底市市场监管局质监稽查支队多次组织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免费更换发动机,4S店赔偿黄先生人民币6200元,赠送全车保养和发动机保养各一次,并限期完成发动机的更换及一切补办手续。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均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