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夯实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近日,我市制定《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全力推进企业申报入统工作,实现“四上”企业数量增加、活力增强、质量提升。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四经普”成果,严格流程、重点摸排、把握质量,确保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建立培育库。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标准分别建立各领域“四上”企业培育库,主动上门进行宣传引导,切实抓好帮扶和跟踪服务;二是开展分类培育。对已纳入“四上”企业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可享受融资扶持政策、用地、人才引进、中小企业专项奖金扶持等支持,对所有申报“四上”企业成功的企业,包括“四上”企业培育库中申报“四上”企业成功的企业,连续给予财政奖励3年;三是严格追踪惩处。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对经培育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进行追踪,及时督促其申报入统,对成功申报但在库未达三年以上或不如实提供数据的,追回原已奖励的全部工作经费,对不愿申报,将其清理退出培育库,必要时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征信系统。
《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协调解决“四上”企业培育中存在的问题。(陈娉娜 邹尊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