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娄底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5月26日,2020年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食安委紧接着召开集中约谈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食安委常务副主任李有才直接约谈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排名后5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会议指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各乡镇(街道)要针对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站在保障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维护公共安全的高度,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将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打通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明责知责,强化担当履职意识,配备专干和相应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抓好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精神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用心用情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特别强调,目前已进入食物中毒事故和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件高发季节,各乡镇(街道)要突出抓好有毒野生蘑菇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的宣传预防、应急救治、防控保障等机制,特别是要进村入户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幅减少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及其他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绍业主持,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邓志洪,以及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食安委副主任、食安办主任参加会议,被约谈各乡镇负责人作了整改发言。(曾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