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已到冲刺阶段。通过全市干群的共同努力,我市先后创建成全国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市民居住环境有较大的改善,人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但创建文明城市仍需努力。今年5月,市里出台了《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这对创建文明城市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在精、细上下功夫。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人人践行文明行为。《条例》还是草案,必须深入基层,多渠道,多角度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意见。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多媒体齐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各单位、各社区在《条例》的指导下,要建立相关文明公约,规范文明行为。
二是树立文明典型,杜绝陋习粗语。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立文明劝导岗,有人管理有人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要专项整治,如市中心医院到娄底三中的地下通道外,看相算命的很多,有刹城市风景;在公园里大街上遛狗的放任狗狗随地大便,行人一不注意踩上狗屎,让人扫兴不已,好多热心者提出遛狗人一定要带狗便袋,但无人查无人管。对于文明创建好的单位、文明院落,要总结经验推广,组织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参观学习,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三是狠抓“平凡小事”,普及文明行为。有些不卫生、不文明的陋习是不注意形成的。如有位八十多老者有咳嗽病,习惯性随地吐痰,他也知道不对,没有人督促他改,也就习以为常。公共用餐提倡公筷、公勺的卫生行为,有人嫌麻烦图方便,不愿意用。要改变陋习就得用猛药,下决心,多督促,勤检查。
四是维护公共设施,及时完善修整。公共设施偶然被损坏,有损城市形象,有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检查,及时修复。如公交站台的广告牌玻璃损坏,花坛路沿线损坏,绿化被破坏,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维护。
笔者相信,只要广大市民按《条例》从自家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事,为创建文明城市身体力行,娄底将真正成为市容整洁、空气优良、市民文明的胜地。(陈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