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3日起,娄星公安分局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近年来,随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双江辖区电动捕鱼的情况逐年减少,但仍有少数人以此为乐,顶风作案。
7月27日晚8时许,娄星公安分局双江派出所值班人员在驾驶警车巡逻的过程中,发现辖区清桥水库岸边有灯光移动,值班人员断定有人在打鱼,遂悄悄靠近水库,将正在使用便携式电动捕鱼机捕鱼的肖某细和肖某中两人抓获。民警将2人带至派出所,后了解:肖某细为清桥村人,在家务农为生,两人因晚饭后无事可做,想着晚上水库边凉爽舒适,还能顺便寻寻开心弄些鱼吃吃,于是带着作案工具来到水库边捕鱼。两人万万没想到民警会巡逻至偏远的清桥村,被当场抓获。
民警向两人讲述了电捕鱼对鱼类生长繁殖的危害,以及对河流水库生态系统构成的威胁,明确告知两人其电动捕捞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肖某细和肖某钟随即连连表示悔意,知错认罚,且保证今后绝不再使用电动捕鱼机。鉴于两人认错态度良好,该所收缴了电子捕鱼工具,对两人作出所内警告并罚款两百元的治安处罚。(谭山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