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实现市场零交易、电商平台零销售、餐饮零供应、广告零发布目标,根据《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举报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办法》规定,由个人实名举报,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符合立案条件,实施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已到位,且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有关部门和机构所掌握,对举报以下线索的最先举报人员给予每案奖励300元,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线索。
二、举报“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线索。
三、举报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推介菜品的店铺线索。
四、举报使用含有“野生鱼”“河鱼”“江鲜”“湖鲜”等字样的店铺招牌和广告宣传牌线索。
五、举报“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线索。
六、举报“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线索。
七、举报“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线索。
举报重大线索,根据案情酌情给予重奖。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形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举报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举报电话:12315
邮寄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2289号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星路办公区919办公室;邮政编码:417000。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