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支持住宿餐饮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恢复正常经营,促进就业,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7号)精神,近日,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新增就业补贴申领的通告》,对我市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的新增就业进行补贴。
《通告》规定: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6月30日前恢复营业的住宿和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且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招用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三个月以上工资(工资不低于1220元/月)的,可向营业执照注册所在的县(市)区商务粮食局申请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我市住宿餐饮行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绝大部分企业、门店关门歇业。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市政府出台了《娄底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商务粮食局等单位积极行动,多措并举,连续发力,全面落实省、市的各项措施,保民生,保就业,全力推进住宿餐饮行业的复工复产。此次对住宿餐饮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新增就业补贴,全省将拿出1亿元纾困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争取10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禹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