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位于娄星区杉山镇的某生态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包人来到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杉山派出所报警,称自今年7月25日以来,每天早上去龙虾养殖池内起地笼时,多次发现地笼里的龙虾比往常要少很多,怀疑有人偷了养殖池内的龙虾。
为有效遏制盗窃类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活安宁,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接到报警后,杉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技术手段和走访周边群众,办案民警锁定杉山镇某村村民旷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9月3日,就在民警准备对嫌疑人旷某某进行依法传唤时,旷某某主动来到杉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在铁的证据面前,旷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今年7月份的一天,旷某某经过该生态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养殖区时,看到龙虾养殖池内到处都是龙虾,就起了歹心。
7月25日至8月24日期间,先后15次在凌晨2点至4点之间偷偷潜入龙虾养殖区,将养殖区内用于捕捉龙虾用的地笼拉到岸边,把地笼内的龙虾装入事先准备的自制背篓内盗走,累计盗窃龙虾100多斤,盗得龙虾后,除小部分自己吃了以外,其余龙虾均拿到娄底城区低价售卖。
目前,旷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易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