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3日,娄星法院“三速团队”速调速结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当场一次性给付完毕赔偿款14万元。案件快速圆满解决,达到了一次性解决纠纷,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原告表示“法院办事效率真高。我受伤后各种程序走下来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以为到法院还要拖延几个月才能处理好,没想到这么快就帮助我拿到了全部的赔偿款,十分感谢。”
2018年7月24日,原告谢某某在被告某公司承包的项目部巡查施工时受伤,导致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2019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原告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2019年10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原告构成伤残,因原被告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双方通过协商、仲裁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娄星法院“三速团队”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为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推进简案快审,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代理人进行协调。一开始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提出了合理的调解建议,同时积极寻找双方的数额的差距点,在反复的沟通协调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合意。9月23日,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并在承办法官张法官的见证下,被告一方当场一次性现金结清全部赔偿款14万元。领取调解书和赔偿款时,紧皱眉头的原告舒了一口气,露出了久违不见的微笑。(陈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