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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11月05日> > 第8版 > 新闻内容
彭艳:铿锵检花 坚强绽放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撰写法律文书)

 

 

(出庭支持公诉)

 

 

(和同事讨论研究案件)

 

  生活中的她,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是一个心怀理想,阳光美丽的七零后;工作中的她,爱钻研,肯奉献,不娇柔,束起的马尾,瘦弱的肩膀,心中的小宇宙却能撑起公平正义的蓝天。她,就是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彭艳。

  从事检察工作14年来,彭艳凭着女性特有的淳朴和热情、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凭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普通的女检察官成长为一名院领导。从检14年来,她办理公诉案件840件947人,保持着“四无”记录: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案。她曾先后被授予娄底市和双峰县“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多次荣获二等功、三等功及嘉奖,先后获得双峰县“十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检察院里的“扫黑女将”

  说到扫黑除恶,彭艳丝毫不让须眉,她是双峰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案组内唯一一名女检察官。涉黑涉恶案件难办,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彭艳对所承办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去对待,使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

  她曾为主办理的全国扫黑办挂牌、公安部督办的新化县刘某某等38人涉嫌5·1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该案涉及的事实之复杂、人员之众多,前所未有,难度极大。特别是在5·12专案出庭支持公诉期间,面对全国各地资深律师所组成的20余人“豪华”辩护团队,她与公诉组5名公诉人,凭着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凭着对案情的熟悉以及法条的掌握,面对被告人的百般辩解和辩护人犀利的辩护观点,有理有据的予以反驳回应,她娴熟的理论功底、不卑不亢的应对、有理有节的反驳,使辩护团队中多名律师纷纷表示钦佩,同时也赢得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及普通民众的一致好评。

  2020年,彭艳又承办了由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六督导组交办的谭某某等23人4·25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确保高效高质完成专案审查工作,彭艳和专案组成员赶赴涟源,在一个星期内加班加点,对已有证据材料全部审查后就继续取证事项、侦查机关拟移送罪名及事实提出具体意见,大大提升专案办理质效;案件移送起诉后,每周组织与侦查人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点对点进行沟通交流,大大提高了调查取证的效率;最终,该案在延长一次、退补一次的情况予以结案,且从退补到重报后移送起诉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为节约办案时间,从受理案件到将该案提起公诉的3个半月时间内,她利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材料,一边审查,一边与侦查机关积极协调、沟通,做到了审查与补查同步,发出补充侦查事项十余份,到庭审时止,公安机关移送的107册案卷增加到了217册。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由于犯罪嫌疑人分别关押在三个县市的看守所,她与专案组成员不顾车马劳顿在数天内辗转各地看守所,将全案23名犯罪嫌疑人提审完毕,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该案已经开庭审理,到庭审结束时止,全案1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察微析疑的“霸蛮女检察官”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对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彭艳都要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察微析疑,不枉不纵,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还原案件事实背后的真相。

  2019年2月,彭艳提前介入了由省纪委挂牌督办的娄星区“10·18”治超办路面执法组系列案,该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彭艳承受着很大压力,为尽早查清事实,彭艳常驻娄底市纪监委办案点,面对90余本案卷材料和18名犯罪嫌疑人,她“5+2”、“白+黑”连轴转,全身心地扑在案子上。该案最初被侦查机关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彭艳在审查过程中,敏锐地发现周某某等人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并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她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案件材料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反复多次的严格审查,认为该案更符合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彭艳将该案的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和纪委监察委监办案人员、双峰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多次沟通,充分交换意见。最终,该案中周某某等人的行为被依法改变定性为受贿、滥用职权等罪。该案办理历时十个月,撰写审查报告达41万余字,起诉书达2.7万余字。2019年11月,该案顺利移送法院起诉。

 

  孩子眼中“不合格”的妈妈

  工作14年来,彭艳总是勤勤恳恳,没有丝毫松懈,一门心思用在工作上。在处理工作和家事的问题上,她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无愧于组织的嘱托,无愧于自己的岗位,而作为一名母亲,她有太多的愧疚。

  被抽调外地办案期间,她在办案点一呆就是半年。为圆满完成任务,她将年仅8岁的女儿安顿到爷爷奶奶家中后,便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案件办理中。因实行封闭式办案,半年里她回双峰的次数屈指可数,每次匆匆跑回家看一眼孩子就又回办案组了。女儿想她时就会和她打电话,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妈妈什么时候回家,她每次都是强忍泪水安慰女儿,哄完女儿后又一头扎进了紧张的案件办理中。

  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没有显赫的声誉,没有太多的鲜花和掌声,但她以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执着,以一名检察官的“工匠精神”和朴素情怀撑起公平正义的一片蓝天,精彩地诠释了“奋斗的检察事业最美丽”。正如她自己所说:“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就得对得起胸前的检徽,对得起人民的信任”。

  (江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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