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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 新征程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11月10日上午,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通过“三年又三年”的艰辛创建,娄底终于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全市上下为之振奋和鼓舞!这一至高的荣誉,凝结了全市455万人民的智慧和汗水,铭刻了娄底发展的荣耀与辉煌,成为这座青春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座城市的至高荣誉。“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的城市综合性荣誉称号,成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能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因此吸引投资、带动旅游、促进各行业的全面发展。通过六年来的创建,我们可以切身地感受到,娄底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公共设施持续完善,城市管理日益规范,市民素质大幅提升,更重要的是广大干部群众精神面貌的提振,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增添了信心和动力。

  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是把文明创建推向更高层次的新起点。站在新起点上,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与文明测评标准相比,与先进城市水平相比,我们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管理水平还不够精细、市民文明素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对照全市人民的新期待,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差距,我们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还有很多民生实事需要解决,“最多跑一次”政务改革、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垃圾处理、智慧停车系统的建设等工作都需要再完善、再提升。今年8月,娄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非深入娄底中心城区部分社区、农贸市场调研督导创文工作时就曾一再强调,要进一步夯实基础,把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做得更实更细。

  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是荣誉,更是使命和责任。全国文明城市每年都要复审,每3年就要重新复查确定命名,创文不易,守创文成果更难。面对成绩,我们只能自豪,不能自满;只能自信,不能自负。我们唯有立足于新起点,着眼于新常态,始终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继续保持全民创建热情和势头,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创建的体制机制。聚焦群众关心的入学、社保、医疗、住房、出行等实际问题,着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使创建活动走进群众心里,融入市民生活,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推动广大市民继续保持文明习惯,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珍惜城市荣誉,用自觉行动为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努力把全国文明城市这张名片擦得越来越亮,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高,在新的征程上再创辉煌! (廖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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