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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11月19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如叶之柔 如石之坚——记“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谢叶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她是个文能提笔抒才情,武能出手查案件的女检察官;从检11年来,她始终秉承检察初心,用实干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忠实承诺,用热忱书写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她就是新化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联络员谢叶。

 

  秉承检察初心苦练内功是名突击手

  “青春的模样,当以奋斗的姿态呈现。”谢叶同志如是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她担任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兼联络员,任职以来,工作更忙,压力更大。她工作尽职尽责,坚守初心,勇挑重担,“5+2”“白加黑”是她奋斗的姿态;她工作有条不紊,读懂读透文件精神,根据办案实际,分门别类地建立、健全27类台账,并及时跟踪完善,对涉黑涉恶案件及其所涉及的线索如数家珍;她工作细致耐心,严格对照各项数据指标及填报要求,仔细核对把关每一项基础数据,确保了办案数据的准确性。

  她用满腔的热忱浇筑了检察的担当,用勤恳的钻研换来了业务的熟稔,现今,她是检察系统和业务对口单位公认的业务能手。

  坚守“匠人之心”公正司法是个守护人

  “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审细查证据材料,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深入贯彻“一案三查”,恪守“不拔高、不降格”的准则,做到打稳打准、不枉不纵,让当事人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陈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中,侦查机关将该案作为涉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但她经过审查认为陈某某的行为不符合“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中关于恶势力的认定条件,经仔细研究,取消了对陈某某恶势力的认定,该案最终得到了法院判决的支持。

  在办理的张某某、段某某等重大网络恶势力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直到庭审均为“零口供”,办案压力巨大,面对被告人在庭审中的矢口否认和辩护人的唇枪舌剑,她秉承理性平和,在法庭辩论中有理有据,有力指控犯罪,彰显法律权威。

  担当诠释忠诚扫黑除恶是位勇斗士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谢叶深有感触地说。扫黑除恶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一名专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联络员、扫黑办日常事务工作的管理员,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弱女子也有大能量”。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她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8件40人,审查起诉案件17件40人,追捕2人,提前介入6次,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在办案中发现保护伞线索5条,均已移送纪委监委。在办理“3.14”涉黑案中,她根据安排提前介入侦查,经常加班至凌晨四点。在办理另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时,因案情复杂、案卷近一百本,她和办案小组“5+2”、“白加黑”的办理,在一个月内将该案审结,共制作文书近40份,其中审查报告一份文书长达300多页,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精准量刑建议,当庭作出有罪判决。

  以藤叶的柔韧奋力拼搏,以磐石的坚毅执法办案,谢叶就是这么一个可爱的人,她秉承检察初心,发挥工匠精神,用无私诠释忠诚,用专业守护正义,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正如谢叶同志说“法律的尊严国家的梦想,要我们用生命去捍卫去创造;群众的期待人民的希冀,要我们用无私去实现去承担。我骄傲,我是人民的检察官”。(吴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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