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娄底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殊荣。
这块沉甸甸的金字招牌,背后凝聚着城市治理的卓越智慧,汇聚着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公安民警的辛勤奉献和用心守护。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文明委的悉心指导下,全市公安机关以超常的决心、超常的举措、超常的力度,全力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战斗中,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忠诚本色,先后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被省禁毒委评为全省禁毒三年大行动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市州公安局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改革先进单位、全省公安机关命案侦破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
文明城市是什么?听听娄底公安的回答:
文明城市是有人为你勇担使命,守护平安。
文明城市是有人为你热情服务,为民解忧。
文明城市是有人为你利剑出鞘,扫黑除恶。
文明城市是有人为你挺身而出,负重前行。
文明城市是有人为你奋不顾身,舍生忘死。
文明城市是有人为你勇毅笃行,执着坚守。
文明城市建设是一项久久为功的“耐力比拼”,也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娄底公安将继续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擦亮“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贡献更多的公安力量,让文明之花在湘中大地竞相怒放。(胡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