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21年01月07日> > 第9版 > 新闻内容
娄星区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娄星区区委书记彭健初、区长李彦文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创建工作推进会)

 

 

(授牌仪式)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0年以来,娄星区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坚决做到“四个最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娄星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五小门店复工复产、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饮水安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等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绩效评估、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食品安全经费保障逐年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达675万余元,比去年增长3.56%,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新突破。

  全区上下始终坚持“共建共享、创建为民”的创建理念,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建工作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扎实开展产地环境净化、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防治与修复、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食品安全“护苗”“护老”“清网”“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59件。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在区市场监管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公安联络室,合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扎实推进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实行生活区和生产区分离,做到“一条龙”流水式生产加工,避免交叉污染,营造干净、整洁、卫生、安全的生产加工环境,全区共有88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完成规范化建设并依法取得许可。开展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建立并严格落实销售准入、退市、检验、自查、主动报告和信息公示等制度,达到功能分区合理、设施设备完善、交易环境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周边环境整洁要求,建立健全活禽追溯体系,经检疫合格的活禽佩戴二维码脚环,确保入市活禽来源可追、检疫信息可查。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推广“明厨亮灶”“色标管理”“标准化制度建设”等食品安全管理举措,鼓励餐饮单位公示食品原料采购信息。采用透明玻璃隔断或者视频监控传输的方式向公众展示厨房操作情况,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70%以上。对192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98%,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其中公立学校幼儿园由财政统一购买,娄底一中城南中学、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分别获评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

  开展示范店、示范街、示范学校、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共有3条街道(街区)、14家种养殖企业、15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验收,成为全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街(街区)、示范基地及示范店。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1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家、省级文明餐饮示范单位2家、省级标准化畜禽养殖场3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场2家,激发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尚德守法、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宣传片和小视频、设立宣传专栏和食品安全知识文化长廊,在美团、饿了么投放宣传箱体广告,微信群、家长群转发“致全区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创建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我来说”街头采访和“你点我查、你点我检”、野生蘑菇中毒防控、严禁经营食用野生动物、“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网络竞赛等各类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发放宣传资料17万余份(册),各类宣传牌万余块,广泛传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创建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知晓、关注、参与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张弛)

 

上一篇 下一篇
娄底广播电视报 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525号 电子信箱: ldgdb@163.com 热线电话:0738-8328916
备案号:湘ICP备19003865 邮发代号:41-124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04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