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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2月04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一场速战速决的“远征”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请执行局工作人员注意,1月14日下午2点半在办公室待命,有重大行动要统一调度,请服从安排,不得有误……”这是娄星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在详细安排着新邵之行。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当年,袁某等100余人在娄底某房地产公司以及周某某处购买了5至8万元不等的购房VIP卡。因种种原因,该房地产公司没有按期将楼房建好,袁某等人便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购房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法院支持了袁某等人的诉求。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娄底某房地产公司、周某某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大部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分三批履行的执行和解方案。但被执行人娄底某房地产公司和周某某在支付完第一批款项后,以出现经营困难为由拒不支付第二笔款项。法院多次通知娄底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来法院处理,但周某某均以没有时间为由推脱。经多方调查了解,法院得知周某某出现在新邵县某房地产项目部。2021年1月14日,娄星法院精心组织干警二十余人前往邵阳市新邵县拘传被执行人周某某。

  执行人员到达项目部后,为避免打草惊蛇,几名干警迅速看住前台工作人员,不让通风报信,其他人员分别从前后门出发,冲至四楼办公室,但办公室不见人影,便迅速挨个办公室进行查看,第一轮查看未果。这时,一名干警说:“我好像看到那个房间有人进去了,可是门已被锁上。”执行干警立刻围过去敲门,同时部分干警到附近寻找进去的途径。好在房屋构造特殊,后面有一个连通的露天阳台,路过阳台且跃过开着的窗户也可以直接进入房间。执行干警先在阳台窗户外喊人要求开门,房间里面的周某某知道是执行干警在找他,迫于威慑便回应到:“我是周某某,就过来开门。”但周某某心里另生诡计,以为原来在前门的干警全部到了后门处,于是打开前门往外面冲。早就埋伏在前门的执行干警一拥而上,迅速将周某某控制住并带离现场,整个过程历时不到十分钟。

  带至娄底后,接下来的任务更加艰巨。一方面做好核酸检测等拘留准备,另一方面,连夜同娄底某房地产公司、周某某及其亲友进行协调,要求被执行人按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来履行义务。经反复协调,次日早上8点,娄星法院收到了周某某通过其他人转来的执行款项100万元。下午,250万元也陆续到账,娄底某房地产公司、周某某对剩余的款项也出具了分期付款的承诺书。考虑到周某某积极履行了部分义务,且临近年关,周某某所在的企业也需正常运营,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娄星法院未对周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严彩霞 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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