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诉求
来电人反映,在娄底城区有一部分装修工冒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擅自安装燃气管道,给市民的财产和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记者调查
如果在家庭装修的时候需要进行燃气管安装改造,首先要向管理方提出自己的安装改造申请与需求,然后请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的技术人员对燃气管进行安装改造。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房子是自己买下的,但是燃气管安装改造是件复杂而高要求的工程,涉及到整栋楼的安全,所以不能擅自进行燃气管安装改造,避免出现不该发生的问题。然而,记者在12345市长热线平台和其他平台了解到,非法擅自进行燃气管安装改造施工竟然不在少数,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燃气管道安装游击队被逮个正着
5月7日,一“燃气管道安装游击队”工人在位于娄底军分区旁的一住户家擅自安装燃气管道,被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住建大队的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
“我们接到举报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现场向他们询问了关于燃气管道的相关情况,没想到的是这些工人一问三不知……”
据市城管执法支队住建大队大队长范理介绍,在询问安装工人后,城管执法人员觉得里面有猫腻,于是,依法对他们的身份进行了核实。
“通过身份核实,我们觉得他们不是正式的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而且他们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就能够看出,他们是冒称华润燃气的工作人员,就是我们所讲的燃气管道安装游击队。”
随后,他们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七大队的协助下,将这名安装工带离了施工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依法问询,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当事人开始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他称只是被逼于生活,干点活补贴家用。通过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工作后,他最终还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据透露,该燃气管道安装游击队在两个月前就在娄底城区进行安装改造活动,游击队里并配有多名安装工人,安装完工后,还给户主出具盖有“娄底市燃气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该公司根本不存在,目前娄底城区唯一合法的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娄底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该燃气管道安装游击队已在娄底城区多个小区进行类似非法安装活动。
5月29日,在城管执法人员和公安派驻人员的努力下,案件办理顺利结束,对于非法安装燃气管道的李某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对李某给予严重警告。
“这是我们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关规定全部接收住建领域全部执法职能后,对私自安装燃气管道实施的第一次处罚,燃气管道是不能够轻易改动的,我们也奉劝一些试图以私自安装燃气管道来谋取利益的人早点收手,一旦被查,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范理最后表示。
燃气管道安装有严格的程序
燃气管道及设施是厨房的重中之重,并且其安装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应以安全为主,其次才讲美观,如非特殊需求,不要随意改造、遮挡。据华润燃气公司安全技术人员介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需进行燃气管道安装改造,主要注意如下两点。
一是程序方面,目前有关部门对燃气管线的安装改造有强制性规定,各种安装改造不得由业主擅自进行,并且家装公司在各种情况下也不能随意改动,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才可实施安装改造,如涉及到计量表具及表前管道改造,还得向华润燃气公司申请,获得同意后,由华润燃气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勘测施工,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结算总费用,提供盖有“娄底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票据。
二是技术方面的要求,1.燃气管道的安装改造应讲究线路简练,并且不得穿越卧室、卫生间等非用气房间;2.燃气管道尽量不得采用暗设,如需暗设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暗设部分不得有接头,同时在管道位置的外面设置标识;3.燃气器具连接用软管建议采用不锈钢波纹管;4.燃气计量表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便于查表检修的地方,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的物质;5.建议户内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闭阀;6.燃气燃烧器具应选购《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内的产品。
娄底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是娄底城区目前唯一合法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拥有专业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队伍、应急抢险队伍和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广大燃气用户如有关于燃气方面的任何问题或需求,均可拨打华润燃气的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96587”。
“教育+处罚” 问题“闭环整改”
今年来,自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开展以来,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足职能职责实际,以高度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在强化自身建设上求突破,在回应群众诉求上注真情,在提高市容品质上见成效,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持续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热潮。
燃气用户私自改接、改装燃气设施不仅违反相关法规,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果使用不当将会引发事故,给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害。为此,该支队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聚焦燃气执法整治重点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燃气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作为燃气的执法部门,我们也友情提示广大燃气用户,使用燃气应与正规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燃气供应企业定期进行燃气设施检查,对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共同维护燃气安全使用的良好环境。”市城管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朱文斌表示。
在办理燃气类案件时,由于业主对这项工作缺乏了解,不愿意主动配合执法人员,下一步,他们将加强宣传教育,以案例来进行说教,以“教育+处罚”来促进问题的“闭环整改”。市民如发现相关燃气经营、使用违法问题,可及时拨打12345市长热线或城管举报热线“12319”进行反映。
(王友专 肖治华 蒋时喜)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