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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活动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希望在座每一位都是宣讲员,把‘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开花结果,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6月16日,娄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太平作为主讲人,在市人大会议室对市人大、市政协开展集中宣讲。会议由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楠修主持。

  李太平从 “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娄底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生动深入的系统梳理和解读。他表示,落实“三个规定”是我们党依法执政、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政法机关严格规范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的重要内容。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就是要向全社会传递一种“逢问必录”的信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通过正当程序和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形成不私下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良好法治氛围。

  李太平倡议,党政机关广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示范带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帮助检察机关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共同筑牢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据介绍,6月15至16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根据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工作部署,市检察院对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办等21家党政机关开展了“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及公开承诺书签订活动。

  通过此次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党政机关广大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为加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社会面宣传,强化外部监督制约,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谢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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