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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检察推行“三个规定”告知制度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的重要内容之一。近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从实际工作出发,在办案中推行《“三个规定”告知书》制度,认真履行“三个规定”告知义务,向案件当事人发放《“三个规定”告知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将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作为助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过问的“防火墙”。

  告知书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不得作出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并请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对检察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予以监督,努力从源头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近年来,娄星区检察院通过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督促检察人员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营造良好司法生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贯彻到工作中。(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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