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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8月19日> > 第9版 > 新闻内容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2起价格欺诈案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超市促销包装米,醒目标注“原售价95元/包,特价79.9元/包”,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原售价”仅为供货商给出的市场指导价,多种包装米自上架以来从未按“原售价”实际成交,涉嫌欺诈消费者。

  近日,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防疫药械和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巡查时,发现娄底中心城区一家超市的粮油生活必需品和一家连锁药店药品的促销价格行为,涉嫌构成《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该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两个案件正在依法查处中。

  新冠疫情防控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对防疫药械和民生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采取提醒告诫、价格监测、行政约谈、价格巡查、重点检查等监管手段强化价格监管,自7月底以来,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768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3256家次,现场纠正和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126起,行政约谈19家,立案查办2起。目前,全市防疫药械和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市场秩序良好。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市场价格巡查频次,紧盯药店、商场超市、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领域,密切关注医用口罩、消毒药剂、体温计等防疫药械,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核酸检测等价格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涉疫价格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陈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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