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7点,双峰公安森林公安局接到梓门派出所转来警情:民警在路面夜查时,在一辆私家车上发现数只鸟类死体及若干捕鸟工具。
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核查,经盘查,从外县籍男子曾某的小型客车上查获黄莺、斑鸠、池鹭等鸟类死体共计29只,手持式带瞄准距弹弓枪、钢珠、多媒体诱捕器、强光手电筒,以及管制刀具、柴刀等作案工具。
民警当即口头传唤曾某一行4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询问过程中,曾某、袁某向民警交代,两人利用从外地来双峰探亲间隙,用提前网购的弹弓枪打鸟,29只鸟均是两人在梓门桥镇非法猎捕所得。两人认为只用弹弓枪捕鸟动静、危害不大,罔顾法律打鸟。
根据《刑法》规定,曾某、袁某使用弹弓枪非法猎捕鸟类,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相关侦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珍爱动物,严守法律法规,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积极举报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