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履行民政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加强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近日,娄底市民政局出台了《娄底市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实施方案》。
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确保帮扶工作落地。《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工作目标、工作举措、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实施方案》为开展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
着力调查摸清底数,力促帮扶取得成效。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切实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的日常工作沟通联系和数据比对;结合入户走访摸排、上访信访处理、求助热线受理等方式,重点掌握城镇低收入人口信息;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台账中家庭的基本情况变化,监测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着力构建组织机构,打造帮扶工作队伍。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行动不便对象,采取“一对一”帮扶和上门服务,做到发现困难立即救助,切实提高救助的有效性、及时性。重点关注城镇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城镇低保、重病重残等困难家庭中的一老一小对象,明确具体帮扶措施,有效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确保“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生活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特殊情况有人监护。同时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居民互帮互助、线上线下众筹救助以及慈善组织、社会公众爱心帮助等行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邱琼芳 严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