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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检察院深入学习宣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12月6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16次(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太平传达会议精神并作总结讲话,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干军作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完整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以习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此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牢记嘱托、不负使命,奋力推动新时代娄底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李太平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贯通起来。要通过党组会、院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此次党代会精神,做到一体领悟、一体落实。

  二是要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内涵。高质量发展是全局的、全面的、全方位的发展,是未来发展的鲜明主题,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检察履职全过程中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务必紧跟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积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将检察履职放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去谋划和推进,以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对标对表五个“第一时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部署安排上来。要深入学习宣传,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推动党代会精神入脑入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差距,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要树立主人翁思想,深入“作业面”,坚决扛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党代会部署安排落实落细落地;要提振创业精神,全力争先创优,切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见到新气象。

  四是要以贯彻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统筹发展与安全,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深耕法律监督主责,提供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依法保障企业权益,构建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协同推进社会治理,维护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秩序。

  李太平特别强调,时至年底,全院要紧紧围绕争先创优目标,对标对表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高质量地全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收好今年的官,开好明年的局。(刘义辉 谢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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