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群众匆匆忙忙来到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水陆派出所报警,称其信用卡被别人先后3次取走了4000元。原来,这名粗心大意的群众在辖区某银行复兴支行ATM机上取款后把卡遗落在取款台处,卡的背面还写了取款密码。随后,他的手机收到银行卡被人取走4000元的交易短信,这才想起卡遗落了,遂报警求助。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前往银行调取了视频监控,通过对视频反复查看和缜密侦查,成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云。在获得其电话号码后,民警通过电话向其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讲,敦促其立即到永丰水陆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1月6日,李某云主动投案自首。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云如实供述了其捡到受害人遗失的信用卡,发现卡的背面写有取款密码后,用该卡在复兴路某银行ATM机上先后支取了总计4000元现金的违法事实。
经过民警的工作,李某云如数退还了违法所得的钱财和银行卡,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警方提醒,在使用ATM机时,要记住取回银行卡。若不慎遗失,要及时到银行挂失。当发现有银行卡被遗落时,请勿将他人卡内现金据为己有,因为这样可能会构成犯罪,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双公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