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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2月17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  查看次数:139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条令》),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1月30日以来,娄底市公安局以多种形式对公安部新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进行学习贯彻,全面提升纪律作风水平。

  2月15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及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公安部新颁布的《条令》进行系统学习。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江民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学习《条令》是改进公安民警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全面规范全市公安民警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为巩固和提升全市公安队伍战斗力提供重要的保障支撑。二要明确学习意义。对照《条令》检视自身和工作,认真查摆差距和不足,把《条令》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当中,要持续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公安工作。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确保全警熟知熟记,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

  局属各部门迅速行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条令》,自觉遵章守纪,在内务管理、执法办案、警容风纪等方面不断提升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牢固树立公安民警辅警纪律意识,全面优化公安内务建设水平、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努力实现警容风纪大提升。(娄公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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