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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私家侦探”之名行诈骗之实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李女士发现丈夫早出晚归,有时还夜不归宿,加之经常用手机神神秘秘地聊天,便开始怀疑丈夫有了外遇。该怎么验证自己的猜测呢?李女士忽然想到以前在电影里看到的经典桥段——聘请“私家侦探”调查。为了弄清真相,她就在互联网上开始搜索“私家侦探”的信息。不一会儿,一位名叫“商务调查”的私家侦探吸引了她的注意。

  李女士通过网上留的电话和微信联系到了对方,“商务调查”自称拥有专业的侦查团队,并“信誓旦旦”地保证,会在保护事主隐私的前提下,以秘密的方式快速找到线索,同时声称可查询开房记录、行车记录、行动轨迹等信息,还介绍了自己调查过的多宗“成功”案例。

  李女士听完心动不已,感觉这家公司比较靠谱,于是就和“商务调查”商谈具体事宜。价格和调查期限谈妥后,李女士就把丈夫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发给对方,并缴纳了定金。不久后,对方主动联系李女士称相关资料已调取,正在送达过程中,但前提是还需缴纳几千元保证金。

  此时,李女士有些迟疑,本不想把这么多钱转给对方,但在对方的层层诱导下,李女士还是转账付款了,此时她已陆陆续续向“商务调查”转款10000元。但对方拿到钱后迟迟没有将调查结果发给李女士,且联系方式均被拉黑,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骗局。

  现查明,“商务调查”实为林某。2021年3月开始,林某便开始假冒“私家侦探”进行网络诈骗。其在几家网站上投放私家侦探的广告,并把电话或者微信写在广告上。当“客户”看到广告与他联系时,便以收取调查费的名义让“客户”汇款至其指定账户。而事实上,林某从未进行过任何实地调查,目的只是为了诈骗。近半年多的时间,林某涉嫌的诈骗金额已超数万元。

  2022年3月16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林某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林某将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检察官提醒: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等法定机关和部门有权实施侦查,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侦查权。不要相信所谓的“私家侦探”、“商务调查”等此类信息,也不要轻易泄露个人及家人的相关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伺机利用,更不能向对方汇款转账,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现实生活中或网络上的“私家侦探”往往都是以“私家侦探”之名行诈骗之实,你可千万别信。

  (肖婷 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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