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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4月28日> > 第6版 > 新闻内容
双峰检察:上门送达,共筑安全生产“防护墙”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切实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4月25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志辉带队至县应急管理局,当面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并就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牢;二是应急管理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进一步建立“两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工作配合,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持续加大“八号检察建议”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还紧密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县散装汽油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监管不足等问题,向应急管理局送达了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进一步促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会上,该院还解读了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江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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