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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5月06日> > 第6版 > 新闻内容
娄底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娄底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5月5日上午,中共娄底市委书记邹文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审议《中共娄底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

  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同志就中央、省委文件主要精神以及《若干措施》有关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共九个部分28条),按程序以市委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第一次专门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出台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省委专门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全力推动平安娄底法治娄底建设。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强化使命担当,服务保障娄底发展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中,特别是在与地方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方面,检察机关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广阔的舞台,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发挥检察作用。三要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必须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聚焦主业、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守好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防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四要强化能动履职,推进社会高效治理。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重任在肩,要主动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职能作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通过在各个领域办好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五要强化班子队伍建设,打造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检察铁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走深走实,加强队伍素能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会上,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娄底监狱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表态将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推动法治娄底建设。

  (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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