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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娄底市检察院获全市优秀领导班子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对2021年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作出通报,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考核等次为“优秀”,张干军、邹图华、朱石牛等3名领导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

  旗帜鲜明讲政治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带领院党组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围绕学思悟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自觉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报告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均广泛听取和充分吸纳班子成员意见,严格按议事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形成了班子成员勠力同心、团结民主、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氛围。

  干在实处抓业绩

  2021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在以李太平同志为班长的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带领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争先创优为抓手激发活力,凝心聚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市检察机关获得省级以上集体表彰20项、个人表彰19项,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案件、优秀文稿14项。市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获评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在2021年度全市绩效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全市检察业务在全省保持先进行列,检察业务运行情况位列全省第一。

  服务大局助发展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始终以护航娄底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己任,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树牢“娄底发展,我的责任”意识,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重点任务清单,结合检察职能,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主动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发力点和“作业面”,重点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检察领域改革等方面抓好落实。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320人,起诉毒品犯罪1036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洗钱等犯罪1815人。起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2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管理人员不批捕16人,不起诉28人。联合公安机关清理涉民企“挂案”20件,撤案15件。受理监委移送案件21件29人,起诉30人(含积案)。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件8人,起诉7人。

  争先创优谱新篇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聚焦主责主业,团结带领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争先创优这一目标部署、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连续两年提出全面争先创优要求,今年明确提出了各项工作在全省争取前三的目标。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政治轮训,李太平检察长以“争先创优”为主题为全市检察干警进行首场授课。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各基层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向市检察院党组递交高质量发展争先创优承诺书,制定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进一步压实争先创优工作责任。在中央28号文件、省委29号文件出台后,积极争取市委同意制定娄底若干措施,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通过,开创全省各市州先河,为推动娄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争先创优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和良好社会环境。

  严管队伍激活力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抓队伍的主体责任扛上肩上、落实在行动中。树立注重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基层换届为契机,选拔了3名年富力强的基层院检察长,2名业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长担任市检察院领导,基层院班子平均年龄比换届前降低6.2岁。为优秀年轻干部拓宽发展空间,推荐1名优秀“90后”干警交流到基层乡镇党委任副书记。用好职务职级晋升政策,全力争取组织部门支持,为39名同志解决职级待遇。组织新晋升职级人员开展任前集体谈话,努力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

  廉洁从检强作风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坚持秉公用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把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严格落实院领导带队考勤值班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个人点名道姓曝光批评,以实际行动维护班子良好形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后15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督办会、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例会和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两轮谈心谈话200余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或说明情况277件次。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逐级“签字背书”、传导压力,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谢特波 颜雯 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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