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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出借银行卡能“躺赚” 结果“赚来”的是手铐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人认为出借银行卡就能“躺赚”。别傻了,只可能“赚来”手铐!新化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涉“两卡”犯罪,近日,天门派出所积极梳理“两卡”线索,查获犯罪嫌疑人1名。

  “因为没钱还我,朋友说只要借我的银行卡帮人刷一笔流水,就能还清欠我的钱。“嫌疑人廖某到案后这样跟民警说。廖某没想到,这样的“还债”方式却让自己身陷囹圄。

  天门派出所民警在梳理涉案“两卡”线索时,发现廖某涉嫌犯罪,经传唤,5月4日,廖某投案自首。

  经讯问,廖某如实供述其受朋友陆某蛊惑,明知是帮助犯罪分子转账“洗钱”,仍出借银行卡给陆某操作,自己从中非法牟利2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廖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警对嫌疑人陆某正开展追捕。

  公安机关提醒:

  买卖、租借“两卡”涉嫌违法犯罪

  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租、出借给他人,就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同伙”,害人又害己!除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还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惩戒措施: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柜员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某宝上快捷支付购物等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段绍源 杨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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