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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6月02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点,因未成年人心智相应不健全,在犯罪后若能够接受良好的社区矫正,对未成年社交对象重新回归社会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为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2022年5月,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回访。2022年3月,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走访辖区司法行政机构,实地调查了解辖区内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在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社矫工作中,存在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与成年罪犯混同矫正的违法行为,且未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娄星区司法局和娄底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发出了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加强对社矫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加强自行监督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选任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负责未成年人社矫工作,并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等一系列建议。

  在收到上述检察建议书之后,被监督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举一反三,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与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协作配合,通过多举措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降低其再犯罪可能性。(谢杰光 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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