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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6月16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涟源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涟源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落实清单》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10日,中共涟源市委书记刘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娄底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研究审议《中共涟源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落实清单》(以下称《责任落实清单》)。

  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斌同志就中央、省委和娄底市委文件主要精神以及《责任落实清单》有关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责任落实清单》(共九个部分20条),按程序以市委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不仅是党的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省委出台《实施意见》、娄底市委出台《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了省委和娄底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是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出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坚强信心和坚定决心。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娄底市委和市委有关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全力推动平安涟源和法治涟源建设。(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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