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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14日,在双峰县湄水河湄水公园段一处水域边,随着最后一条银色小鱼跃入碧波,5万余尾鱼苗被放流入河。这是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河长办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将非法捕捞者出资购买的鱼苗放入河中进行替代性修复,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2021年,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谢某某、杨某某等7人在禁渔期使用电鱼、地笼网捕鱼等禁用方法和工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谢某某等人进行释法说理,阐释电鱼、地笼网捕鱼等禁用方法及工具捕捞水产品对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产生的危害性。谢某某等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赔偿渔业资源损失、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以前不知道破坏渔业资源的严重性,今后会吸取教训,不做违法的事。”当天,谢某某等人在各方监督下,将其购买的鱼苗投放到清澈的湄水河中,以实际行动进行生态补偿。

  据悉,近年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惩罚犯罪+生态修复”双管齐下的办案理念,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维护生态环境,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1年以来,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8人,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破坏渔业资源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人共投放鱼苗62000余尾。(江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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