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9日,娄底市优化办发出第一份《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列举法律依据不足、内容不够严谨、发文主体不合规等三个问题,建议娄底市某局迅速废止某影响市场主体从业活力的通告。该局召开党组会研究后,在5个工作日内印发了废止通知。
把需核实处置、追责问责、回访满意、列入考核的优化营商环境交办函件变成指导工作、提醒整改、纠正违规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函,这是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创举,是从“刚性约束”到“柔性互动”的创新实践。
2022年,娄底市对标国家评价指标体系和国内最新经验做法,出台《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及26个子方案,启动七大平台建设、十三项指标专项攻坚和六项指标能力提升,向全市发出“创建营商环境优秀城市”动员令。同时,开通“营商环境直通车”,授权成立市委营商环境督导组,在12345热线设立营商环境专席,多个途径受理市场主体诉求。截至4月15日,已交办90个事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单位收到交办函达十余份。
了解到各单位的真实情况以后,娄底市优化办就如何实现优化部门与市直单位的良性互动开展了讨论,决定根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参考检察建议、监察建议的形式,在全省首创《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将《湖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制定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文件、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作出的承诺或者签订的合同不予或者拖延履行三种情形以及市场主体请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的诉求,全部以建议的形式转相关单位处理。同时,要求建议函必须做到法理清晰、建议精准,部门能迅速理解、采纳。建议函一针见血阐述存在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明确整改提升目标。问题罗列清晰,法律依据齐备,落点精准,建议务实,将市场主体反馈的诉求以柔性互动的方式建议部门整改,并适当地延长整改期限,既调和了诉求人与部门的关系,又有效地缓解了职能部门工作压力,部门办件的积极性、精准度明显提升。
截至6月23日,15件《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迅速整改落实。(曾正群)